取证案例
侦探资讯
- 正规调查公司-Dean Song被从后续行动中解雇了:他在班级中被取笑,妻子的身份暴露了,他是最大的
- 侦探调查事务所-周振的梦想诠释妻子有外遇:周振的梦想诠释使他的妻子用自己的眼睛出轨
- 侦探社电话-中国有多少人出轨?我丈夫的多次出轨值得补救吗?
- 婚姻调查的费用-人民法院案件图书馆:如果您要求第三方获得婚外情事务的赔偿,但没有非法财产的目的,则不
联系我们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728687007
电话:13728687007
邮箱:youweb@126.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取证案例
私家侦探-债务人信息
- 浏览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决
(2021)广东06宝决赛第14名
上诉人(原审申请人):广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正阳,广东广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授权代理人:黄*,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申请人):佛山市高明区八大源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上诉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公司)向被上诉人佛山市高明区八大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8破深七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此案现已结案。
一审法院查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市兴亚铝业有限公司、清远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华豪铝型材有限公司、八大源公司与叶泽恩、梁国胜、叶颖一、梁树金借钱合同纠纷一案,由佛山仲裁委员会出具(2020)佛中金字第093号于2020年9月9日作出裁决,部分裁决内容为:佛山市兴亚铝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提出赔偿请求,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2,440,000元,并计算利息2020年4月7日1,089,991.83元;并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6月7日以人民币42,44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8.483%计息,自6月8日起按年利率12.72375%计收罚息, 2020年至实际还款日止。八大源公司及其他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随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裁定。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受理,案号(2020)粤06智1690号。
2021年6月24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资产公司签署《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借款人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广州市资产公司转让资产公司为佛山市兴亚铝业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2317382.86元,利息7250832.37元,担保人拥有八大源公司债权。
2021年7月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资产公司在羊城晚报发布授信划转追收联合公告。
经查明,八大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登记机关为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书》”。本案中,八大源公司住所地为佛山市高明区,一审法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广州资产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八大源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故其对八大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广州资产公司对八大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被接受。
广州资产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2021)粤0608破深7号民事裁定书; 2、受理广州资产公司针对八大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结果错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市兴亚铝业有限公司、清远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华豪铝型材有限公司、八大源公司、叶泽恩、梁国胜、叶盈一、梁树金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佛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佛中金字第09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债务人未按照上述生效法律文件履行义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0)粤第06号1690号,案件标的额为46,601,184元。案件立案执行后佛山寻人公司,债务人尚未清偿债务。
2021年8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将上述(2020)佛中金字第093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广州资产公司,广州资产公司成为广州资产公司的受托人。八大源公司债权人。
据广州资产公司介绍,八大源公司有大量到期债务未清,欠款总额已超过29556万元(含广州资产公司债权)。债权人包括:湖南翔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务金额约10127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债务金额约3387万元);杨振聪(债务金额约1058万元);广东天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务金额约3090万元);佛山市高明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务金额约2535万元);佛山市增本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金额约3715万元)等待。
广州资产公司认为,八大源公司一审中关于“资产明显高于负债总额”的抗辩明显与事实不符。具体原因如下:
一、关于八大源公司辩称“其在高明区明慧园社区建设的全部土地价值20000万元,其中房产64758.98平方米价值45331.3万元,酒店价值13000万元”。据广州市资产公司调查,高明区明慧园小区处于未完工状态,一半土地已开发建设。对于这部分已开发物业,八大源公司尚欠佛山市高明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高额工程费。另一半土地上只有两栋未完工的建筑,八大源公司没有资金投入继续开发建设。
二、佛山市正本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八大源公司旗下酒店的抵押权人【诉讼编号为(2018)粤0605民初23366号、(2019)粤06闽中7298号】,抵押权最高权利金额为4638.23万元。 2021年1月8日,该酒店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拍卖价格为3200万元(评估价为383,792,39.33元)。可见,该酒店的价值远低于八大源公司辩称的1.3亿人民币,且该酒店已设立抵押。即使拍卖完成,普通债务也难以偿还。
三、关于八大源公司主张“无证据证明八大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额为2535万元”。相反,佛山市高明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八达园区公司1.35亿元“抗辩”。经广州资产公司调查,八大源公司已就佛山市高明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粤0608执2488号,执行标的额为25,351,960元。相反,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八大源公司对佛山市高明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因此,八大源公司提出佛山市高明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八大源公司135,000,000元的债务抗辩。元。显然与事实不符。
综上,广州资产公司认为,八大源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一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判决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八大源公司未予回应。
二审期间双方均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经审理,一审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规定,“债务人的账面资产虽大于其负债,但其中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严重缺乏资金或者无法变现财产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佛山证据调查公司,无其他负责管理财产,债务无法清偿的; (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债务无法清偿的; )因长期亏损而无法清偿债务,难以清偿债务的;(五)其他导致债务人丧失偿还能力的。本案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对八大源公司的应得债权已得到有效法律文件的确认。广州资产公司依法受理上述债权后,未收到清偿,债务人八大源公司已处于“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律状况。但广州资产公司对八大源公司的债权八大源公司正在被一审法院执行 八大源公司名下财产尚未处分,但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尚不清楚广州资产公司的到期债权能否得到偿付。因此,不足以认定人民法院执行后八大源公司无法清偿涉案债务。本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八大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足以认定八大源公司有破产理由,一审法院因证据不足私家侦探-债务人信息,不予受理广州资产公司对八大源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证明八大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正确,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页无文字)
审判长王华明
李伟杰法官
黄建超法官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本文件经核实与原件一致
法官助理陈秋莲
书记员黄志敏